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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发表‘严惩金融劳动组织罢工’

Posted July. 10, 2000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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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查院公安部(金珏泳检察长)决定,10日金融劳动组织进行总罢工同时,对于罢工主使人,积极参与者,妨碍电算业务者,妨碍从事业务者等等,一律搜查并拘留.

特别是正常银行业务麻痹的话,立即使用政府的力量,对参加非法罢工的劳动组织成员作司法处理.

检察院还决定:对参加罢工的人,不仅追究其刑事责任,还通过赔偿损失和施加压力措施等追求其民事责任.

检察院于这天下午在大检查医院由劳动部、金融监督院、警察等机关的有关人士出席在紧急会议上作出此项决定的.

检察院为了防止罢工的扩散,对正常营业中的金融机关安排警官,以免罢工人员妨碍正常营业.

检察院还指出,金融产业劳动组织的罢工不仅麻痹经济,还降低对外信用,对国家经济的复苏,带来不少的障碍.因此,就反对构造调整而罢工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