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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高强度推进企业构造调整

Posted July. 28, 2000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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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有关经济问题的部长级会议的结果是进行超高强度的企业构造调整。若不听话,理所当然的给予行政制裁,甚至动用检察院和警察,揭露不合理和不正当行为,进行处罚。要关门的企业果断的关门,要挽救的企业迅速挽救,开始第二阶段的构造调整。时间限定为今年年末。

财经部提案的组建常设联合调查班子,在明确法律依据以后,立即组建。通过检察院、公安部门、金融监督委员会、公正交易委员会、国税厅等有关机关间信息交换以密切协助关系,暂时先具备联合调查的体制。强有力的机关决定对企业的不合理构筑协调体制,只是通过明文告示化也会对企业产生很大的心理效果。

特别是在以后促进企业改革的过程中,金融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受到关注。虽然金融监督委员会一直通过债权金融机关迂回式地对企业施加影响,但是通过此条款,就可以直接参与调查个别企业的不正当行为。

金融监督委员会瞄准了由于经营界纷争和流通性危机而扰乱市场的现代集团。到明年2月结束的公正委员会决定延长财产追踪权也是如出一则.

金融监督委员会一审议官说:虽然现将联合调查班子以何种形态设立的具体方案还没出台,但是对于常设还是非常设,哪一个更有效率还将继续进行实务性讨论,将促进特别调查机构的建立。

政府的对策是:挽救有可能恢复的企业;不允许恢复对经营破产有债任的经营团体的职务;对于经营团体的不法行为追究民事刑事责任。明确表明了以后的处理日程:大宇系列的12家被勒令退出企业的处理方案在九月末确定,对于非大宇系列的被勒令退出企业的退出与否在11月内作出决定。通过这一方法,虽然使一部分企业活了过来,但是近来随着以前公司的老板试图恢复经营一线的职务等道义性解体事件的出现,在今年年末被勒令企业结束之前,新建一个制度性框架。一个没有结束对被勒令退出的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的债权团体,深受可能发生继续亏损的折磨,并且扩大再生产了金融市场的不安,导致不良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