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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指责的政党法修正

Posted August. 08, 2000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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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两党企图再修正地区党内禁止留用带薪职员的政党法,受到舆论的指责后正在摸索迂回路线等寻求解决方案。

民主党党团干事长郑均桓和大国家党党团干事长郑昌和于7日召开的干事长会谈中说到,只要政治改革特别委员会成立,就通过政党法。这句正式确定再修正方针的发言,引起了这次事端。

今年2月修正的政党法第30条第2项规定,中央党能留用150名以内带薪职员,市指导部能留用5名以内带薪职员,而对地区党丝毫没谈及。当时朝野两党下此决定的理由为,废除地区党就是响应政治改革。

但是六个月的延缓期限过去,政党法的生效日(17日)来到眼前,朝野两党的想法又有改变。一部份议员们采取把议员辅助官的职位转移到地区党等其它方案。所属议员们认为消除带薪职员无疑是不让地区党运营,对此纷纷不满。结果朝野两党悄悄的又改变方向,决定再修正政党法。

朝野两党党团干事长的协议事项被公开以后纷纷受到指责,还未以市民团体为中心试行过,又要重新换饭碗。政治圈内也提出自省论说到,国会通过非正常举动,艰难的达成了协议,但结果仅仅只是保住了自己的饭碗而已。那么怎能使国民接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