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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化运动人士的补偿正式化

Posted August. 09, 2000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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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化运动人士名誉恢复及补偿审议委员会的9名会员被金大中总统于9日授予委托状。

在1969年改订的可连续任三次总统的规定以来,对于三万名左右的民主化运动人士,其补偿审议程序将正式化。

根据去年6月审议委决议通过了有关民主化运动人士名誉恢复及补偿等的法律实行令程序,今明两天的政府公报及报刊将会公告如下方针:1.补偿对象2.申请资格3.申请接受机关 4.需备文件5.支付额的估价标准 6.审议、决定程序审请人的文件如通过有关市、道被接受,将对其记载事实进行实查作业,然后委员会的4个分科将正式审查。因此,此项作业不是平均分摊。

首先,此项法令包含了民主化活动的概念。在补偿法中,民主化活动的定义包括抗拒权威主义统治;确立民主宪政秩序;恢复与延伸国民自由与权利活动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