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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执政党的不法选举人数遥遥领先

Posted August. 22, 2000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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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13国会议员选举的选举费用进行实际调查后,结果有19名现任议员犯有足以被革掉议员职的违法行为,占第16届国会地区选出的227名议员总数的8.4%.距违反选举法的公诉时效的结束日还有50日左右,如果包括由于除选举费用外的违法事项而被起诉的执政党(民主党)与野党(大国家党)议员12名的话,即使这其中有一部份议员兼犯几项罪,但至少在现任地区议员中,10人中有1人有犯罪嫌疑.在这种现象下,怎能实现新千年新政策的政治?

被告发的现任议员中,民主党议员12名,几乎是大国家党议员7人的2倍,这个结果不得不使人们痛心.难道执政党的透明,磊落的政治只是一种口号?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告发的犯罪嫌疑人的数字按政党别依次为:民主党174名,大国家党36名,自民联29名,其他政党20名,无政党所属21名.从政党势力及候补人数上的差异,也可以看出,执政党在选举中是最无视选举法的.

上一次国会议员选举的候补人士都申告只用了选举费用限额的一半左右,当选人士声称只用了限额的70%.致使一般国民从这些细小的不值得信任的事件开始,导致对政治的不信任与不关心.检察机关应从现在开始,彻底,严正地对选举的不正之风加以整治,使之彻底根除.

最近,检察机关对4.13国会议员选举的当选者的起诉现况的结果为野党对执政党(包括自民联)的比率8:4,对此野党反驳此事不公平.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告发结果是民主党犯罪人数超过大国家党的3倍,而起诉人数却与之相反,这种偏向民主党的做法是乎有些太露骨了.此数字,虽不能使我们就此赞同野党的主张,但是如果要想从此消除国民类似这样的疑惑的话,那么必须要严正地处理违反选举法者.

对于不正当选举,金权选举嫌疑人的处理要迅速实施。特别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现任议员的情况,更要尽可能的迅速审判,以防止违法人继续任国家要职,只有那样,才能使政治与国家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