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法务部通告了人权法案的立法预告,准备设立独立的非政府组织的国家人权委员会,具体负责有关人权侵害以及差别行为等的调查工作.可是人权团体坚持着把国家人权委员会设为独立国家机关的主张,所以可能会引起混乱.
法务部的一位负责人说之所以把人权委员会设为非政府机构原因是,联合国人权机构设立劝告方案也认为应该把人权委员会设为有独立决定权的法人.他还说为了不受执政者和执政党等政府机关的干涉,并牵制人权侵害的立场上应该设为民间机构.
可是共同对策委员会的赵庸焕认为法务部是为了维持做为主管部门的影响反对国家机构方案.
他认为即使设为民间机构,在入选或预算问题上还是会受到主管部门法务部的影响.人权委员会为了牵制其影响,应设为与法务部完全独立的国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