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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董事持有公司股份引起争论

Posted August. 25, 200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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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董事能持有公司股份吗’

参与连带组织指出,教育部部长宋梓在他担任三星电子编外董事时期购买实权股,以此来获取了巨额利润.并提出疑问,编外理事持有公司股份是否是正确之举,这引起了一些争议.

这不违反法律和步骤.但有义务制约公司经营阵容的编外董事若持有公司股份,他的制约功能会消失,反而与公司有更密切的关系.这是反对派的立场.

给编外理事提供股份已很普遍=主要由大学教授们参与的编外董事们,象宋部长一样以购买实权股或领取功劳股的方式,变身为股东的情况很多.以三星电子为例,不仅仅宋部长,其他编外董事和编外监督员也同样有机会购买实权股.98年和99年间共4次实施的有偿增资中,宋部长以编外理事身份购买了7000股的实权股.三星电子的编外董事(四名)和编外监督员(二名)共六名享受了同样的优惠.

问题是这些编外董事根本就没有投入自己的资金,反而用公司借给他们的资金拿到了‘实权股贷款’.三星电子为了使编外董事站到大股东一边,采取了此战略.若是正常购买三星电子股份的话,编外董事在两年间可获取16亿韩元的市场差价.

不违反法律和步骤=就算编外董事持有公司股份也并不违反现行制度或是法律.实权股的处理权在于董事会,因此只要董事会下决定的话,不仅是编外董事,关系户或投资企业也能购买股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徐晋锡说:‘公司有权把实权股分给功臣们.’但公司为编外董事提供贷款,以便买进股份,是否是越过了奖励界线,有其它意图呢?金融监督委员会强调无任何法律问题.金监委高级有关人士指出:‘除非说编董事事有道德问题,在步骤和方法上无任何问题.’

对聘用编外董事提出问题=在国外,以购买实权股形式,给编外董事提供特惠的事例几乎没有.因为旧股东没有购买股份优先权.都是以大部份普通人都能参与的召集方式收集股份.但以转让股份代替现金形式分发自公司股份的事例倒有.证券研究院副院长说:‘编外董事虽然有股东代言人的作用,但更应监督公司是否在尽社会责任、经营层中有无丧失职业道德等,因此无论是何种形式,购买股份是有问题的.参与连带组织严厉指出:‘编外董事利用职权增加自己资产的行为与制度的宗旨不相符,特别是担任公职的人有此行为的话,将成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