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变异大豆等基因变异生物体(LMO)的进出口管理规定和评价其安全性的法律将首次制定.与此相关,将设立概括部门间业务的‘生物安全性委员会’.明年3月起还将在进口农产品包装上写明基因变异与否.政府于今天决定,为LMO的安全生产和流通,制定‘基因变异生物体跨国流动相关法律.
政府将在国际生物多样协议特别国家会议今年1月份签署的‘生物安全性协议书’上签名.
协议书上规定:给商品标明有无LMO等的进出口认证业务和生命工学技术等的规制业务,将由农林部、产业资源部、保健福祉部、环境部、海洋水产部、科学技术部等部门负责,而外交通商部负责国家间的联络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