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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时代财产继承男女无别

Posted November. 08, 2000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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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时代贵族家庭是如何给子女们分配财产的呢?最近,发现了一本详细记录朝鲜中期给子女们分配财产内容的《分财记》原本,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湖南歌辞文化的始祖宋纯(1493∼1582)的后代,新坪宋氏宗亲会最近捐赠给全南道潭阳郡歌辞文学馆的这份文献是在朝鲜宣祖5年(1572)宋纯亲自撰写的,横向365cm,竖向68.5cm,共124行,总计4510字.这本《分财记》中最引注目的是:宋纯在6男2女中分给长女旱田120斗落地(注:耕地面积单位,指可下一斗种子的土地、约合二、三百坪,每坪合3.3057平方公尺)书院及奴婢,也分给次女水田,可见在财产继承方面并无男女差别.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书中记录了140多名奴婢的名字,并且给小妾所生的3个儿子也分配了一部份财产,另外让侄子等4人作为财产分配的证人参与了分配过程.

这本文献还将地名用汉字和吏读记录,对旧地名和吏读研究都很有帮助.歌词文学馆开馆准备委员长朴焌圭(全南大名誉教授)称:这是一份了解当时贵族家庭财产分配实况和社会风情的重要资料.并说:虽然此前间或发现过‘分财记’,但像这样庞大而详细的非常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