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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诺贝尔奖转播权之争

Posted November. 22, 2000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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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下个月10日将在挪威举行的诺贝尔颁奖典礼的转播权问题,各家电视台之间竞争激烈。虽然MBC领先一步已取得独家转播权,但KBS和SBS也参与其中, 向MBC要求共同转播颁奖典礼。虽然目前还没有做出最终决定,但是若MBC接受两家电视台的要求,那么从这天晚上9时30分开始,三台将同时转播颁奖实况。

这种共同转播是很久以前就开始存在的一种不堪现象。对于受瞩目的各种活动或是体育比赛,明明可以由一家电视台进行转播,却常常出现电视台之间的争相报道。

这不但剥夺了无意收看这类节目的电视观众选择频道的权力,而且电视台也难逃浪费属于公共财产的电波的谴责。

其实,电视台之间可以选择轮号的方式,就可以多少避免同时转播。外国主要电视台从很早以前就开始采取这样的方法。我国即将迈入卫星转播时代,但广播电视界却依然摆脱不了旧时代的习惯,不禁令人失望。

这一次的转播权是MBC在8月独家与欧洲转播权代理公司TWI签下的。因此所有的转播权自然都属于MBC。合同内容既然如此,其他电视台理所应当让MBC进行独家转播。对电视观众来说,哪一家电视台进行转播都是一样的,只要有一家转播就足够了。从经济方面考虑也是一样的, 因为即使MBC同意同时转播,其它电视台还是要付给TWI转播费。

尤其是KBS对MBC提出的要求共同转播的理由,听了不禁让人讶然失笑。他们表示,金大中总统得诺贝尔奖可算做是国家大事,而KBS身为国家机关,若颁奖典礼都不能转播, 那将成何体统? 但是,对所有的电视台, 我们都要求它们注重公益性,在这一点上, MBC及KBS是相同的。因此,若是真正考虑到公益问题,就应该把转播权让给先签下的电视台才是。

目前国家正处在困难时期,不久前,由于各家电视台的过度竞争,对美国大联盟朴赞浩选手比赛的4年电视转播权,竟以3000万美元巨额买下,这问题曾引起人们的非议。这一次的颁奖典礼可谓是国家的大喜事,希望这一次的转播能按事前约定, 由一家电视台进行转播,为广播电视界树立典范, 我们由衷期望广播电视界能借此诞生新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