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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监院引入‘接管信用金库时的资格审查制度’

金监院引入‘接管信用金库时的资格审查制度’

Posted November. 26, 2000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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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由风险企业家或M&A专家接管的信用金库,正在接受特别检查.而且,今后将引入对接管金库的人实行资格审查的制度,以区分想把信用金库滥用为‘私金库’的风险企业家.

26日,金监院有关人士称:鉴于‘郑炫埈事件’和‘陈承铉事件’都是在风险企业家或M&A专家接管的信用金库中发生的,所以,现正在对有风险资金投入的汉城的G金库、C金库等10个金库进行检查.

这位人士还说:‘风险企业家或M&A专家们以低价购进IMF危机后陷入经营困难的金库,然后把它变成用于自己的事业资金的私金库.’并说:他们正以东方金库和开放金库的非法贷款为契机,对风险企业家最近3年内接管的金库进行重点检查.’

财政经济部和金监委计划在本周内发表防止将信用金库‘私金库化’的对策.主要内容是:对信用金库接管者的资格审查;引入如果出资者出现3次贷款,即使未达到停止营业的条件(出资者贷款超过自己资本的100%),也强令其停业的‘Three Strike Out’制度;强化对出资者贷款的处罚;引入内部告发制度等.

按照这种制度,大股东一旦被揭发出有3次贷款,马上受到停止营业的处份,而且大股东和管理层将被告发至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