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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外汇自由化方案的详细内容

Posted December. 14, 2000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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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1月起,如果一般人要携带1万美元以上的旅游经费出国,则必须向海关进行申报,而超过5万美元时,则需要向韩国银行进行申报。而海关及韩银则必须向国税局进行汇报。

此外,若是非商业性海外汇款全年超过1万美元,则会自动报告到国税局,而若是一次汇款额超过5万美元,则需要事前获得韩国银行的批准。

但是将会取消对个人在海外旅游的经费以及非商业性汇款的限制,外汇交易将会变的更为自由。财政经济部在14日发表了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第二阶段外汇自由化措施的补充方案,并将从明年1月开始正式实施.

△废除个人出国携带资金及汇款限度:自明年起将完全废除个人的出国旅游经费、非商业性汇款、海外移民资金、出国留学以及逗留经费的限度。目前对于出国旅游经费规定每人只能携带1万美元、非商业性资金汇款则每次不得超过5000美元,而海外移民则以4人家庭为标准,不得超过100万美元。

而长期在国外逗留以及留学时需要的经费,如果全年超过10万美元,则会自动向国税局进行报告,若是每次汇款额超过10万美元,则必须在事前获得韩国银行的批准。海外移民经费如果超过10万美元,则将维持现状由税务局调查资金来源。

此外,原定在海外使用的信用卡额度,不能超过1万美元的规定也被废除而只有在超过2万美元时,才会通告国税局。

△废除一般国民购买外汇的限度:在目前,一般人只能在外汇银行,购买2万美元以下的外汇,而在往后这样的限制将会完全消失。但是每次购买的外汇金额若是超过1万美元,则将自动向国税局进行报告。虽然外国人也能在银行自由的购买外汇,但是若超过1万美元,则需要向韩银进行申报。

△国外储蓄及信托交易自由化:政府将完全废除目前限制进出口业者的海外储蓄以及信托金额全年不得超过5万美元、法人团体500万美元以及个人5万美元的规定。从而国人的海外储蓄以及信托限制将会变的完全自由。

但是若是每次超过5万美元,则必须向韩银进行申报,而全年超过1万美元时,则会自动向国税局进行报告。以存款或余额为标准,法人团体以及个人在各自超过50万以及10万美元时,必须每年一次通过指定的交易银行向韩银进行申报。

△允许国内人进行海外贷款以及其它事项:个人以及非营利团体也可以在海外进行贷款。截至目前为止,当非营利法人团体为了在海外建立学校或医院,需要购买房地产时,都必须获得韩银的许可。但今后可以在需要的范围之内,自由的购买。而外国人购买国内房地产的制度,则由目前实施的韩银许可制放宽为申报制。



權純活 shkw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