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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经实联要痛改前非

Posted January. 05, 200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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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正义实践联合去年10月向13家政府投资机构要求他们对外公开办公费的使用内容。 之后,他们又于11月份向其中5家机构发出公函要求资助举行“后援之夜”活动。他们从这些机构共得到了1200万韩元的捐款。这条消息真令人愤慨,叹息。一言以弊之,经实联的所做所为与市民团体体现社会正义和道德的宗旨正在背道而驰。

首先,经实联继要求对外公开办公费使用内容等资料之后,紧接着再要求捐款,难免为确保资金而施加压力的嫌疑。据经实联方面的解释,他们只是为了举行“后援之夜”活动,跟一直援助经实联的几家机构联系而已。而要求对外公开办公费使用内容是从去年7,8月份就开始的。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但是,考虑到公共企业在即将进行结构调整的情况下,难以拒绝市民团体的要求。从这方面着想,我们不难看出经实联的行为欠缺周到。

去年,经实联展开“落选活动”时,有些舆论指责经实联是由政府资助的机构,没有资格对选举展开监管活动。当时,经实联的承诺是从此不再收取政府的钱。他们一方面表示不会从政府收钱,另一方面却向公共企业要求捐款,这是说了不算的言行不一的行为。公共企业反驳经实联称,向公共企业要求捐款无异是让公共企业把预算转用在他们的身上,也是言之有理的抗议。

更令人叹息的是,经实联从公共企业收钱的事实已昭然若揭,但他们仍然没有反省的表现,反而急于寻找借口,呈现出道德败坏的另一面。李石渊事务总长对此辩白说:“负责对外公开办公费的部门,和要求捐款的是两个独立的不同部门。不应把两件事挂钩,混为一谈”,甚至主张经实联从公共企业收钱是一种惯例。

值得肯定的是,该问题引起众议之后,经实联公开表示,今后将不再接受公共企业的捐款。但更为重要的是经实联应要对自己的行为彻底反思。

经实联等市民团体的资金不足,十分情有可原。但是市民团体应通过成员的会费、援助机构主动的捐款、书籍销售收入、各种事业项目等渠道筹集资金,而不能在金钱方面掺有半分疑惑。因为市民团体的成败关键在于道德、自律、和透明度。我们记得市民团体为社会所做出的许多贡献,而且希望今后更加积极展开活动。但是市民团体必须以此次经实联的错误为契机,痛改前非,惩前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