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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日报提出了有关东亚广播事件的宪法诉讼

东亚日报提出了有关东亚广播事件的宪法诉讼

Posted February. 18, 200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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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日报17日对1980年媒体大整合时新军部强迫购买东亚广播股份的事件,向宪法裁判所提出了宪法诉讼。

东亚日报提出的宪法诉讼内容如下:新军部在1980年11月12日按照“媒体创达计划”强迫购买东亚广播是违背宪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因此,法院要确认这是违背宪法的;被判定为违法的“媒体创达计划”,剥夺了东亚日报的财产权,但国会仍未制定有关恢复原状与赔偿损失的法律。这也是侵害宪法保障的舆论自由、财产权及平等权的行为;大法院上个月16日驳回了有关东亚广播返回财产的诉讼,这一判决也是违法的。因此,要取消该判决。

申请方代理人律师金宗勋在申请书上表示,在12·12军事政变与5·18内讧发生时,当时政府(新军部)按照“媒体创达计划”进行了媒体大整合,并通过公共权力,强迫购买了东亚广播。这是严重侵犯舆论自由、企业活动自由、财产权、平等权以及对当时东亚日报职工身体自由的行为。



李秀衡 so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