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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公正委课以罚款颇为失衡

Posted February. 23, 2001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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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交易委员会对涉嫌进行有关军纳油类投标协商的5家炼油公司课以1901亿韩元的罚款,而不到4个月就把它大幅下调至1/3。 公正委解释说, 这是考虑到炼油公司现实的经济实力以及指控两名干部和两家法人而决定的。 但是,无论如何,将原审罚款额下调多达36.3%,显然超过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当初,公正委宣称, 该家炼油公司在参加招标前先与有关干部见面协商投标, 无疑是罪性最重的硬性卡特尔,给它们课以重税,而今又改变初衷,这不是在舆论沸腾时假装大刀阔斧,而过了关后就不了了之的老套子?

法律规定, 公正委赋课罚款的标准是违法行为的内容、时间、程度、次数及其营利规模。法律还出榜列出其详细标准 ,因此,公正委将当初赋课的罚款1901亿韩元降到690亿韩元, 颇有失衡之处。

公正委说,这是应检查的要求的, 也是考虑有关此案的种种问题的。但是,按理说, 若原审不处罚违法当事人, 这明明是错误的, 而且行政制裁与刑事处份应该划清界限。公正委还说, 最近,经济不景气,不得不考虑炼油公司的经济负担, 那么,它的论调就是罚款也因经济状况而异。再说,这种问题能够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得到解决。

根本上讲, 军纳油类公司进行投标, 是偷盗国民血税的重度犯罪。 据悉, 它们为了提高价格, 去年以高价参加招标, 造成招标九次失败。此外, 公正委还曾表示说, 随着对军纳油类违法行为深入调查后, 还将就国民油类消费价格是否妥当进行严格调查, 但最后也不了了之。

公正委的控制权当然不宜过份苛刻,影响企业健全的经济活动。 不过, 偷盗国民税金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应该受到应有的制裁。 公正交易委员会作为监控企业经济活动的经济检察机构,应该对违法企业毫不手软。看到此事,我们不能不怀疑,公正委的调查活动和审计、赋课罚款的过程,是否真正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