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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政府应取消“报纸告示制”

Posted March. 30, 2001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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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推行“报纸告示”制度的计划目前受到了掣肘。其实,政府推行此计划的用意在于以此为契机,对舆论界加以限制。这种逆时代潮流而行的计划理应被化为泡影。

不久前,管制措施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公正交易委员会从5月份开始暂时停止推行报纸告示制度的计划。原因是缺乏正当的理由。参加会议的七名民间委员中有四人积极提出问题。他们主张,在1999年废除报纸告示制度之后,并没有出现任何问题,而且,我国报纸市场并没有必要受到特别管制。重新制定报纸告示制度是否妥当,十分令人怀疑。他们还指出,政府政策反复无常,且有出现重复管制现象的可能性。

政府曾在1999年以放宽管制为目的,废除了报纸告示制度。此后,各报社自行制定了有关公正交易的规则,以努力改善市场环境。在此情况下,政府现在却要重新实施报纸告示制度,而且要加强管制的力度,实在令人难以接受。目前,放宽管制措施,追求自律是大势所趋,也是政府的基本方向。此外,仅靠现行的公正交易法,就能充份监管不公正交易行为。更令人感到怀疑的是,政府在推行报纸告示制度方面操之过急,到底其原因何在?

公正委解释说,在听取文化观光部、新闻协会、广告协会、言论改革市民联合会等组织的意见后,最终制定了条例。可事实上,新闻界的意见直到3月2─9日才以书面形式得以上交。有关人士表示,业界意见几乎没有得到反映。如此看来,就难怪有人怀疑公正委动机不纯,企图只经表面步骤来敷衍了事。这与最近的舆论界税务调查、公正委调查一脉相承。

我们认为,规章制度改革委员会民间委员的一些观点充份反映了报纸市场的现实,是正确的看法。在下月4日规章制度改革委员会上,新闻告示案将再次被提到议事日程,希望届时再度进行合理讨论。在此过程中,不应出现任何阻碍合理讨论的企图。

报纸市场秩序,按照供求关系自然得到建立。我们应该排除那些为了迎合权力集团,任意操纵市场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