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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厅追缴三星李在鎔的增与税

Posted April. 17, 200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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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府已开始对财阀利用新开设债券变则继承行为,采取相关措施。

国税厅16日表示,就三星会长李健熙之子李在鎔(三星电子常务助理)等六位具有特殊关系的人士,以廉价收购三星SDS的附认股权证债券(或称BW)有关,已经通告将追缴增与税。截至目前,对于可兑换债券(CB)或BW等利用新开设债券变则继承问题,如何课税一直有争议,但国税厅一直没有对此徵税。

国税厅厅长安正男在16日召开的国会财经委员会会议上,回答民主党议员姜云太提出有关三星SDS廉价发行BW一事时表示:“自参与联代告发之后,已经实施税务调查,决定追缴增与税,并在11日已通知三星。”

他还表示:“若是李在鎔及三星自通知日起在20天以内不提出异议,则将按照已通知内容,征缴税款。”但有关增与税规模,他则表示:“国税基本法规定不能公开课税内容,所以无法公开税款额。”



宋寅壽 iss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