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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要求美军放弃审判权

Posted July. 10, 2002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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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法务部表示,就在京畿杨州郡发生的美军装甲车撞死女中学生事件,要求美军放弃对装甲车驾驶兵马克·沃克士官和费尔南德·尼诺士官的审判权。

《韩美驻军地位协定》(SOFA)规定,对美军在执行公务时发生的犯罪,第一审判权在美国,并且韩国针对美军可以要求其放弃审判权,美军应认为这是善意的,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法务部负责人称:“截止目前,对美军在执行公务中发生的犯罪,还没有由我国行使了审判权的先例。”

另外,沃克士官和尼诺士官于当天下午2时15分左右出现在了汉城地方检察厅议政府支厅,但以生命受到威胁为由,过了一个多小时后,离开了检察厅。

当天美军们称:“出席的消息一传开,示威队伍就围了上来,并且议政府支厅内记者们围过来进行拍照等担心安全保障上出现问题,所以不适合接受调查。”并于下午3时20分左右,沃克士官等相关美军和领队10余人都离开了检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