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有三成制造企业去年的营业收入连利息款都未达到。
23日,据韩国银行公布的《2001年制造企业现金流动分析》表明,在资产超过70亿韩元的4290家外部监查对象制造企业中,有28.6%(1227家)的企业通过营业活动而赚得钱,但却连金融费用也无法填补,成为“金融费用补偿率”不到100%的企业。
韩国银行经济统计局的安衡舜科长分析说,“虽然是低利息,但随着因景气不振使营业活动的现金收入大幅减少,所有制造企业的金融费用补偿比率比前一年都有小幅度的下降。”
所有制造企业的金融费用负担率(金融费用在销售额中所占的比重)与前一年相比下降了0.5%,达到4.5%,但仍高于日本(0.7%)和美国(2.3%)。
表现短期借款偿还能力的现金补偿比率,各制造企业为56%,略高。但调查结果显示,达72.4%(3104家)的企业,无法利用营业活动偿还短期借款。
若观察现金流动表,则可知制造企业通过营业活动各企业平均获利84.9亿韩元,通过增资获利9.4亿韩元,即若筹措94.3亿韩元,其中49.2亿韩元投入到有形资产、14亿韩元用于偿还借款,6.7亿韩元投入到了有价证券。
每个大企业的平均营业收入高出投资支出额(274.6亿韩元)211.3亿韩元,其中131.5亿韩元用于偿还借款,17.9亿韩元用作流动资金。然而每个中小企业的平均营业收入(17.2亿韩元)未达到投资额(23.2亿韩元),所以利用增资(5.4亿韩元)或借款(5.8亿韩元)填补了缺口。
金相哲 sckim007@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