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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机发送垃圾邮件也将被罚款

Posted July. 29, 2002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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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若用户申请,手机服务行业则应在事前将“700”等标识特定局号的手机电子邮件进行过滤处理。此外,若在发送手机电子邮件时,未标识“广告”字句及联络地址,将予以罚款。

信息通讯部于28日公开表明,随着手机垃圾邮件的被害程度日益增多,推出了上述内容的切断手机电子邮件的对策,并将从8月起按顺序付诸实施。

另外,从下月起将在非法短信举报中心(www.spamcop.or.kr,无需拨打区号,直拨1336)和韩国文化信息产业联合会(www.kiba.or.kr,080-700-3700) 设置并运营手机文字广告拒绝收信代理窗口。

各服务行业在接受用户申请后,事先阻止利用“700”或“800”等特定局号发送的垃圾邮件的过滤服务,将以10月内实施为目标与有关单位进行协商。

信通部信息利用保护科科长金大熙(音译)表示:“对经常发送垃圾邮件的单位,将同时采取拒绝代收企业角度的信息利用费等制裁措施。”

据信通部透露,去年被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和韩国文化信息产业联合会接收的有关手机文字广告的举报达3019件,但今年以来截止到6月末,已统计达3457件,呈现出急速增长的趋势。



金泰韓 freewil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