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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是快餐吗?!

Posted July. 31, 2002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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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种在微波炉内加热后即可食用的“快餐狗肉汤”被开发出来,但刚一面市,就有一部分市民和动物保护团体到相关部门去抗议,进而引发了一场争论。

31日,食品医药品安全厅说,由卖狗肉汤的饭店店主组成的全国狗肉联合会研制开发并投入市场的“快餐狗肉汤”30日被媒体介绍之后,就不断接到抗议的电话和电子邮件,他们说:“食品部门这不是在纵容已被《食品卫生法》明令禁止的狗肉销售吗?”

一位姓金的先生在食药安全厅的网站(www.kfda.go.kr)BBS上贴了帖子:“还没有取得合法资格的食物,被堂堂正正地制作成快餐来销售,令人无法理解。”

一位匿名的网民则发表议论说:“还未取得用作食用许可的狗肉被做成快餐销售,这有点说不过去。”他认为:“这种事情令人寒心,为世界杯上建立起来的国家威信抹了黑。”

另外,韩国动物保护协会(会长琴仙兰)也表示了强烈的反对,他们声称:“我们计划与其它动物保护团体联手,对保健福利部和食药安全厅提起渎职起诉。”

食药安全厅在对快速狗肉汤的争论开始升级的31日,召来了狗肉联合会的负责人,开始着手了解情况。

食药安全厅负责人说:“是否销售狗肉,不仅是福利部或食药安全厅的问题,也包括农林部、外交通商部等,是全政府范围内的问题。”他宣布:“我们首先要了解是以何种形式加工销售的,然后再采取必要措施。”

对此,狗肉联合会会长朴成洙(38岁)说:“快速狗肉汤只是将以前相关饭店把狗肉汤的汤水和肉块用塑料袋单独盛放后销售的形式改为用聚乙烯容器盛放而已。”他还说:“与在超市或打折店里卖的一次性食品可不一样。”

目前,狗不是《畜产物加工处理法》规定的家畜,因此禁止宰杀,而狗肉汤等狗肉食品又与蛇肉汤、狗肉中药汁等一起被列为“嫌恶食品”,被禁止作为商品开发、制造、流通、销售等。



李浩甲 gd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