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国会司法委以“拯救国会权力”为名,决定在本次定期国会对大法院(10月2日)和宪法裁判所(9月16日)实施监查期间,让大法院院长崔钟泳和宪法裁判所所长尹永哲作为证人出席并听取答辩,引起了骚动。
对于司法委的这一方针,大法院和宪法裁判所方面立即反驳称:“欲将作为最高裁判机关的大法院和宪法裁判所的两大领导传唤到监查现场的意图是带有侵害独立司法权忧虑的有悖于宪法的妄想。”
国会司法委监查大国家党议员金容钧和民主党议员咸承熙在当天举行的讨论国政监查日程及进行方式的会议中,达成一致意见说:“为确保作为立法部门的国会的权威,从今年的国政监查开始,大法院院长和宪法裁判所所长应亲自参与监查过程。”司法委计划将这一方针通报给大法院和宪法裁判所。
目前为止,国会对于上述两个机关进行的国政监查惯例为,大法院由法院行政处处长出席、宪法裁判所由事务处处长出席,回答议员们的提问。虽然大法院院长和宪法裁判所所长因是被监查机关的领导而相当于证人,但一直以来,只是在监查开始之前致词,然后便退场。
大法院高层负责人称:“已经有这样的惯例,真不明白国会为什么要改变它。”并称:“将收集内部意见之后予以答复。”当天,大法院召开了有关负责人会议,决定通过官方媒体做出正式答复。
宪法裁判所也于当天召开了紧急对策会议,开始准备对策。宪法裁判所负责人称:“将宪法裁判所的所长召唤到国会,这不是想介入宪法裁判所的裁判中吗?”并谴责称:“我们认为这是国会损害宪法裁判所的独立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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