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部推进导入以夫妻共同名义登记财产并协商决定处理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和对男女不平等现象以立法形式强制的方案。
16日,妇女部透露已准备好以上内容的“第二次(2003~2007年)妇女政策基本计划实行方案”,将在17日下午2时汉城明洞银行会馆2楼国际会议室举行听证会。
此方案预计通过听证会与各部门的协商等程序并于11月份得以确定。
据此方案主张,应导入平等的家庭法和为完善财产制度应导入共同财产制,具体以△夫妻共有所有财产方案△房地产等财产数额较大的财产共有方案△离婚时根据夫妻协议处理财产的方案等为内容正进行研究。
同时还推进仅限于以夫妻共同名义拥有一家户或一住宅时减轻税额负担的方案。
现行民法记载的“夫妻分别财产制”规定房地产、出租房等主要财产的名义人是丈夫,那么配偶不能阻拦其处理财产。此制度对很多女性带来不利影响而受到指责。
与此同时推进对于不履行妇女部门男女差别改善委员会对有关性骚扰、性歧视等的“纠正劝告”的情况,考虑到没有适当制裁手段的现状,把“劝告”强化为“命令”,对不履行者可以采取告发或公布的方案。
此外还决定,截止到2010年要把警监级以上女警比率增加到10%,截止到2006年把目前只占公务员总数4.8%的女性公务员比率也要扩大到10%。
此外还研究长期扩大女性军干部比率的方案和育儿停职补助等妇女保护对象扩大到失业女性和从事个体营业女性的方案。另一方面,正研究上调保育费所得扣除额,给予妇女实际的所得减免优惠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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