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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委事实上已撤回禁止在大选时举行同窗会等活动的决定

选管委事实上已撤回禁止在大选时举行同窗会等活动的决定

Posted September. 18, 2002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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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选管委于18日事实上撤回了严禁在今年总统选举期间(11月27日~12月19日)举行同窗会、乡友会及宗亲会等活动的决定。

当天,选管委提出了禁止在选举期间举行同窗会、乡友会及宗亲会活动的具体管制标准,并表示可以在选举期间举行不牵涉到该标准的聚会活动。

选管委提出的管制标准如下:△政界人士及其配偶主办的聚会△政界人士及其配偶除正常会费以外,提供聚餐、纪念品、礼物等财物的聚会△针对特定政党或候选人,呼吁支持或反对等影响选举活动的聚会△候选人或其配偶参加的聚会等。

在该管制标准中,所谓的“政界人士”,包括候选人、国会议员、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人、地区党委员长等人,而“提供财物的人”则包括中央党的主要党务人士及地区党的部长级以上干部以及选举事务负责人。

由于此前社会各界谴责说,全面禁止在大选期间举行同窗会、乡友会及宗亲会的现行《公务员选举及防止选举不正之风法》的第103条第12项,一并限制了与选举无关的正常聚会,从而过分限制了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并给国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选管委于16日召开选管委全体委员会会议,并推出了上述管制标准。

选管委决定在近期内将可以举行符合此次推出的管制标准的同窗会等放宽限制条件的法案修改意见提交到国会。



金正勳 jngh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