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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韩将赋予新义州经济特区独立立法、行政、司法权

北韩将赋予新义州经济特区独立立法、行政、司法权

Posted September. 22, 2002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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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最近北韩将新义州指定为经济特区,并制定了以赋予新义州独立性的立法、行政、司法权和土地的开发利用权为内容的《新义州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随着北韩在新义州用法律保障特区除外交和国防外的实际上的自治区地位,使其可行使独立的对外事业,预计由新义州市和附近部分地区构成的特区将成为全面进行资本主义试验的试验地区。

22日,政府消息灵通人士传来消息,今年以来,北韩开始在新义州特区周围设立高3米的围栏,此前,去年曾令南新义州一带居民迁移到新义州市和附近地区。

专家分析称:“似乎北韩在参照中国最初的资本主义模式深圳和香港的折衷模式。”

根据官方媒体《中央通讯》21日的报道,总共由6章101条组成的《新义州特区基本法》,在将来的50年内不会改变,北韩的内阁和委员会、省、中央机关除外交业务外,一律不会介入特区工作。

基本法决定,将新义州建设为国际性的金融、贸易、商业、工业、尖端科学、娱乐、旅游为一体的地区,并且明确规定将截止到2052年12月31日,赋予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权,以保障投资、奖励及企业经济活动的条件。

基本法还决定,“在特区内,即使未获得居民身份的外国人,也将被赋予和居民同样的权力和义务。”

新义州特区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可独立处理对外事业,护照也允许独立签发。

另外,还独立设置“立法会议”,特区内的北韩居民和获得居民身份的外国人也可成为立法会议议员。

《中央通讯》还报道,代表新义州特区的“长官”将公布立法会议决定和特区指示,同时具有对作为特区行政执行机关的区政府成员(公务员)及检察机关的任命、罢免权力。

这是保障新义州特区的高度独立性的措施,表示北韩在考虑到过去罗津、先锋特区失败的经历后制定了基本法。

《中央通讯》还报道,基本法规定在特区内除使用朝鲜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国旗外,可以制作并使用新义州特区的区章和区旗。



金影植 成東基 spear@donga.com espri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