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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网公告栏也不许上传人共旗

Posted September. 27, 2002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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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大韩检察厅公安部(李廷洙检察长)透露,决定不允许在因特网上传及散布人共旗文件。

检察机关有关负责人透露:“人共旗只限在釜山亚运会组织委员会,总部大酒店、新闻中心、亚运村、参赛国代表人员会场等5种场所允许使用,而在其他场所和因特网上禁止使用。”

检察机关决定不允许向因特网公告栏以附件形式上传人共旗文件或利用网页及e-mail形式散布人共旗的行为。

但是检察机关正在研究有关方案,允许对北韩选手竞赛场面的图片或动影像中出现的人共旗,以报道照片或直播画面形式出现。

此方案尚未决定,所以釜山亚运会组织委员会在网站(www.busanasiangames.org)中介绍参赛国栏里留了人共旗的位置。国内门户网站“Daum通讯”最近也发现在一部分北韩助威团的背景画面有使用人共旗的事例,对此主动让网页管理员删除相关文件。



丁偉用 viyonz@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