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了在医生与患者发生争议,提起诉讼前,必须先进行调节的调节前置主义,并确定了《医疗争议调节法案》,其内容为对犯有轻微过失的医生可免于刑事处罚。
6日,总统顾问机构医疗制度特别委员会表示,最近将召开所属医疗政策专门委员会会议,修改9月份出台的《医疗争议调节法》试行案的部分内容,并于10日在特别委员会总会上进行商定。
专门委对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发生的医疗事故,国家至少应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以防出现医疗争议的原则表示同意,但要求由政府、健康保险公团、医院、药化学事故受害救济基金共同筹集赔偿金。
当初的试行案中规定,由国家在预算中向受害者支付最高2000万韩元的赔偿金。
另外,专门委针对试行案的主要争论焦点项目调节前置主义,为尽快救济受害者的权利,并营造稳定的诊疗环境,把由争议带来的时间上和经济上的费用降到最低,决定引进有必要的调节前置主义。
专门委考虑到医疗行为的公益性,从原则上赞成了引进对医生的刑事处罚特例条款。即限定在出现社会上指责的可能性小的轻微过失时,对医生适用最低限度的刑法。
此外,专门委毫无异议地赞成了引进为医生营造可以安心工作的环境和使受伤害的患者能够迅速得到赔偿的医疗赔偿共济组合和医疗赔偿责任保险制度。
医疗制度发展特别委员会计划,在总会上该法案表决通过,则立即与保健福利部进行协商,然后提交到本次定期国会。《医疗争议调节法》于1995年和1997年分别以政府及议员立法得以推进,但在处罚特例条款上,各部门的意见不一致而尚未得到处理。
異鎭 leej@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