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SDAQ委员会决定作出强化不良企业退出市场的基本规定,对在KOSDAQ上市企业中未达到基本规定的企业立即使其退出,并同时使大股东的责任增加。
KOSDAQ委员会21日发表了就11月准备上市企业退出制度并从明年开始实行的“KOSDAQ市场稳定化方案”。委员会决定对股价达不到一定期间的标准或中断营业,未提交工作报告书等够退出条件的企业,不给缓期执行的机会而使其立即退出市场。详细标准还未确定,但股价持续低于股票面额的30~50%就会被包括在退出对象之内。
为了减少退出所需的时间,如果退出条件明确就不给企业提出异意申请的机会,并且把整理交易期间从15天缩短为7天。
与此同时,还研究了区分优良企业和不良企业的方案。由绩优股组成股票指数的可能性比较大。
KOSDAQ委员长郑义东透露:“计划不论已何种形态都要拿出区分优良企业和不良企业方法的方案。”
大股东或机关股东禁止交易的期间(保护预收期间)内的一定时期内以不能交易而出售的“预约交易”也将被禁止。
同时决定登记企业与大股东进行资金交易时应在交易当日公告。还将为因大股东不公平的交易而受到损失的小股东推进设立“小额股东保护法律支援中心”。
李恩雨 李完培 libra@donga.com roryrer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