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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再建门槛变高

Posted December. 19, 2002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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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6月末起,市道知事按规定可自己决定再建楼房的‘许可年限’,其范围是20年以上。

如此一来,由汉城市推进的“将楼房许可年限增加到30年以上的方案”极有可能变成现实,因此,预计江南楼房市场将再一次出现寒流。

只是因市道知事可以将再开发、再建楼房的平衡供应比例从法定最低标准调整到20%,因此一旦决定再建、再开发的楼房,其收益性将大大提高。

19日,建设交通部公布:随着重新制订出将再建、再开发,居住环境改善事业综合起来的“城市及居住环境整理法”,制定出了上述内容的试行令与试行规则等详细运行方案。

建设交通部打算于20日,在京畿城南市盆唐区大韩住宅公社召开的听证会上公布该方案,并以听证会的意见为基础拿出试行令、试行规则等之后,从明年6月末开始实施。

根据运行方案,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应义务制订以10年为单位的“居住及居住环境整理基本计划”。

市道知事要应以此为基础,制订出规定建筑物的建蔽率(占地面积比一楼建筑物的地面面积)与容积率(占地面积比除地下层之外的总建筑面积)、高度等的整理区域计划,允许进行再开发或再建,居住环境整理事业等。

市道知事还可按规定自己决定再建楼房的许可年限,其范围是20年以上。但单独住宅的再建应在300套住宅或1万平方米(3000平)以上才能批准。

拥有商业用房的人只能在以前商业用房的金额与再建的新商业用房金额的差额比最小户型的楼房价格高的情况下才能分到楼房。

事业推进委员会可在一半以上居民同意并得到市郡区厅长的认可后组成,而单独住宅地的再建重要前提则是从全体居民同意放宽到5分之4以上同意。

再建时1个家庭可分到2个以上住宅,但在有投机嫌疑的地区,限定为1个家庭1套住宅,对于剩下的住宅股份则决定以现金给予补偿。

另一方面,对于因作为过渡期措施而制订的现行《住宅建设促进法》形成的事业区域指定、安全诊断、组合设立及8月9日以前经过一半以上居民的同意选定的施工单位则决定维持认可。



黃在成 jsonh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