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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税的增幅最高达到23.7%

Posted December. 20, 2002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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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明年开始首都地区的房地产投机热点地区的标准市价超过3亿韩元公寓的财产税将最高达到23.7%。

20日,行政自治部表示,已确定建筑物征税的调整标准后,劝说各市和道实行。建筑征税标准的内容为对房地产投机过热地区的共同公寓(公寓、别墅、低层小区住宅)的征税的计算比率从目前的2~10%调到4~30%,最高提高3倍。

根据调整标准,具体的计算比率情况如下:如果公共公寓的国税厅标准市价△3亿以上~4亿韩元的计算比率为4%△4亿以上~5亿韩元为8%△5亿以上~10亿韩元为15%△10亿以上~20亿韩元为22%△20亿韩元以上为30%。

另外,从明年开始计算标准市价的标准-新建建筑的标准加价,从目前的每平方米16.5万韩元调到17万韩元,全国所有建筑的财产税将上调3.3%。

因此,在房地产投机过热地区-汉城和京畿南杨州市的一部分,高阳市的一部分、华城市的一部分、仁川三山第1地区等地区的公寓中,国税厅标准市价超过3亿韩元的17.8万多套公寓的财产税的计算比率将达到8.3~23.7%。

今年支付12万韩元财产税的汉城龙山区梨川洞的价值达4亿多韩元的30坪D公寓,明年应支付13万韩元,价值达26亿多韩元的汉城江南区道谷洞的74坪H公寓,明年将支付比今年(283.2万韩元)增加23.7%的350.3万韩元财产税。

但行政自治部规定,如果房地产投机过热地区和房地产投机地区的市长、郡守、区长认为,对防止征税负担的猛增和维持地区平衡有必要时,经过市、道知事的批准,可以不适用该调整标准或变更计算比率。

另外还规定,对排除在房地产投机过热地区的果川市和城南盆唐等新城市,如果以后被包括在房地产投机地区,就根据相关自治团体负责人的决定,适用于调整标准。

随着行政自治部的调整标准确定后,截止本月底各市郡区制定2003年度建筑征税标准,并公布后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另外,本次的调整标准与曾在9月发表的把财产税最高提高到50%的行政自治部计划案相比,大幅下调,这主要是因为行政自治部接受了汉城和京畿等自治团体的大幅下调财产税计算比率的要求。



李賢斗 ruch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