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公务员的专业性和政策的一贯性,政权接管委决定,研究对主要职位规定最短补充任命期限的方案。
同时,为高级职位人士而经营人才市场,对三级以上高级职位,按照职位而规定资格标准,推进聘用符合资格标准人员的方案。
7日,在中央人事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中,接管委得到建议,要求研究上述内容的人事改革方案。
根据中央人事委建议的方案,对主要的政策职位,在规定的最短任期限内,控制调动的人事安排,同时对长期担任该职务者,加强人事补贴上的奖励,控制频繁的人事流动。
据调查,目前公务员的调动限制期限规定为1年,但实际上无人遵守这一规定。据人事委去年8月进行的调查结果,41个部门中的20个机构的室局长的在职期限不超过一年,12个机构科长的平均在职期限不到一年,补充任命现象相当严重。
根据这一情况,人事委在去年年初曾公布,要推进“各职位最短任期限制制”,并把局长、科长、系长以下等最短任期期限分别规定为1年、1年零6个月、2年。但直到现在仍得不到执行。
人事委建议,为把人事管理系统进行制度化,提出利用自己管理的7.2万多名人才数据库,经营人才市场的方案。同时还提出“按照高级职位的级别,实行职务分析,并规定资格标准后,从人才市场聘用符合这一标准的人士”的建议。
同时,提出了“对聘用、在职管理、制定评价标准等人事业务进行系统管理,并在各部门成立能够主导内部革新的人事负责部门”的建议。
李賢斗 ruch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