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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继续执行检察总长任期制度

Posted January. 08, 2003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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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总统当选人卢武铉的核心嫡系金元基顾问于7日宣称:“现任检察总长理应接受重新审查。”故围绕检察机关的政治中立问题引发了争议。

对金元基的发言,许多大检干部和地检检察官于8日提出了强烈抗议,他们说:“这完全是执政势力欲控制检察机关的企图。”

在野法律界人士和部分法学界人士也纷纷表示:“检察总长的两年任期制度,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即使更换政权也应得到保障。”

△检察机关内部的反对气氛:检察机关内大部分人士均认为,即使成立新政府,现任检察总长也没有理由退位,所以必须坚持到两年任期期满。

大检一位高层负责人谴责道:“正是为了防止更换政府后执政势力随心所欲地遥控检察机关的现象,才将检察总长的任期定为两年。如果废除这一制度,那么我们只能认为这是新政府出于委任适合自己‘口味’的检察总长,以控制检察机关的企图。”

汉城地检一位检察官表示:“如果检察总长不提出辞呈,就会被误解为总长个人贪于职权,但为了确保检察机关的中立立场,总长应抛开私人颜面,坚决不提交辞职报告。”

汉城高检的许多检察官也纷纷表示:“我们很难认为这些话是在事先未与卢当选人进行沟通后说出的。”“如果此事的确属实,那么卢当选人的‘检察观念’与历届总统别无两样,而且我们也很难期望能够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检察制度改革。”

△在野法律界和学界的反应:在野法律界人士及法学专家们的观点也与检察机关的立场相差无几。

延世大学法学系教授朴相基表示:“重新审查现任检察总长根本不符合法律程序。”“重新审查检察总长与检察机关保持中立相互冲突。”

朴相基还补充道:“就因为检察总长两年任期制度有违立法宗旨,未能对保持政治中立起到很大作用便要废除是不符合法律常识的做法。”

律师河昌佑也表示:“如果新总统要求重新审查现任检察总长,那么很有可能使检察机关的政治中立更加后退。”

许多律师纷纷表示:“如果执意要对现任检察总长进行重新审查,就应在修改法规后按章办理。”

△推行检察总长两年任期制度的背景和实际情况:从1988年12月31日起推行了新修改的《检察厅法》,其中包括检察总长两年任期及不可重新委任的条款,但在此后,除了现任检察总长金珏泳以外,在历届10名检察总长中,仅有4人完成了任期期限。1993年3月成立的金泳三政府将时任检察总长的金斗喜委任为法务部长官,中途结束了他的检察总长工作。1998年2月成立的金大中政府虽然在政府成立时继续保留了金泳三政府时被任命为检察总长的金泰政的职务,但在第二年也将其任命为法务部长官,致使金泰政也未能完成检察总长任期期限。



丁偉用 viyonz@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