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嫌违反《选举法》和存在个人不正之风行为而被起诉的第16届国会议员的审判被延误,因此,到4月份以后,被确定为有罪的地区议员的职位有可能直到明年4月份的议会选举为止出现空缺,进而将引起相应地区的“民意空白”。
△预测的民意空白现象:25日,据大法院透露,对因涉嫌违反《选举法》被起诉后,在二审中,被判处100万韩元罚金而有可能失去议员资格的金令培(汉城阳川区乙,民主党)和金允式(京畿龙仁乙,大国家党)议员的审判截止日期为本月末。
另外,对因涉嫌存在个人不正之风,在二审中被判禁锢而有可能失去议员资格的郑大哲(汉城中区,民主党)和元哲喜(忠南牙山,自民联)的审判日有可能推迟到下月以后。
因此,在下月进行的“4.24”国会议员再补选选举中,上述议员所在地区的选区,大致可以确定将被排除在外。
大法院只把对在上诉审判和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中均被认为具有内容不同的违反《选举法》的嫌疑而分别处以80万韩元的沈在哲(京畿、安养、东安,大国家党)的审判日定在了本月28日,所以是否对其相应地区进行再补选选举,有可能在本月揭晓。
如果没有出现议员辞职等情况出现,则将根据截止到3月31日的大法院的判决,决定国会议员再补选选举地区。
《公职选举及防止选举欺诈法》规定,“4月份和10月份进行再补选选举,其中,对从选举日期到任期结束日不足一年的必须进行选举。”
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进行16届议会选举的前一年1999年,由于受到各方面的浪费国家资源的指责,所以下半年未进行国会议员选举。”“今年10月份的国会议员再补选选举也有可能被取消。”
因此,对在二审中因受到处罚而有可能失去议员资格的4名议员,大法院等到4月份以后再确定有罪时,相应地区的居民至少在1年左右的时间里没有可代言的议员的情况下,参加明年议会选举。
此外,还有11名议员正在接受一审或二审审判。
△法院的审判延误:依照现行《选举法》,选举嫌疑犯的一审判决在6个月内结束,而抗诉审判和上诉审判分别在3个月内结束。
但是对从2000年10月开始进行的对金令培和金允式议员的审判,法院已持续进行了29个月。
法院还违背了在16届议会选举前进行的选举嫌疑犯全权负责审判长会议上所做的承诺。当时法院表示:“对违反选举法的当选议员判处当选无效后,1年内结束选举审判。”
另外,因个人不正之风而被起诉的朴宽用(釜山、东莱、无党派)以及郑大哲、元哲喜议员的审判也持续了4~5年。
法律界指责说,由于法院延误对政治人的审判等未能严肃处理,所以正在引发地区空白事态或延长了不正当政治人的政治寿命。
检察机关负责人指出:“如果延误刑事审判,则将出现政治人直到任期结束仍享受各种免责特权和得到津贴等奇怪现象,另外,如果选举审判被延误,则将对非法选举行为的处罚效果不以为然,进而有可能使人产生‘当选第一,一切次之’等错误认识。”
对此,大法院负责人解释说:“一直以来,由于检察机关的起诉未能到位或政治人的出庭不积极,所以出现了上述情况。”
丁偉用 viyonz@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