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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巡察队遭到勒索

Posted April. 30, 2003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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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生了用摄像机拍下交通警官在管制交通过程中受贿的情景,并以此为据向11名警官进行勒索的事件,因此,警方展开了调查。

30日,据庆南地方警察厅监查负责官室透露,曾任庆南地方警察厅高速公路巡察队6地区队副队长的A警官(目前在昌原西部警察署工作)在4月20日收到了一封勒索信和录有交通警官收钱场面的录像带。

该录像带的内容是,从1997年年底到2000年1月,曾在6地区队工作的11名警官在管制超速车辆等过程中收受5000~1万韩元后放行的场面和所拍摄到的上述警官的脸。

预计年龄为30~40多岁的女犯罪嫌疑人在勒索信中写道,“如果把这一资料卖给媒体,所有警察公务员将受到打击,而地区队将成为‘轰炸’对象。”“如果支付一定的钱款,就卖掉录像带。”

该犯罪嫌疑人于去年12月向A警官打电话说,“如果不给钱,就公开。”并送来了勒索信,但由于没有任何反应,所以此次送来勒索信的同时附带了录像带。

这件事是随着29日A警官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被公开的。目前,庆南警察厅监查负责室负责对此事展开调查。同时,调查科已对犯罪嫌疑人展开了调查。邮件上印有16日的邮戳,而发送地均为汉城江南。

据证实,该犯罪嫌疑人从去年9月到12月向曾在6地区队工作的马山东部警署B警长(37岁)寄过4次勒索信。

当时勒索信中的内容有,“我将寄去手中的资料(录像带),每位警官准备1000万韩元,否则将举报到反腐败委员会并上传到互联网。”

据悉,B警长为查出犯罪嫌疑人绞尽脑汁,甚至还采集信中的指纹进行了调查,但未能查出。

B警长未答应犯罪嫌疑人的条件,而且也未向上级报告,但随着此次监查负责室展开调查,报告了自己曾遭到勒索的事实。30日,遭到勒索的警官们在调查中表示,“在管制过程中,收受5000~1万韩元是事实,但不会给犯罪嫌疑人一分钱。”

警方负责人表示,“即使在管制过程中收受了金钱,但已过了惩戒时效期限,所以很难再进行惩戒,目前正在研究是否移交到刑事科。”警察机关表示,“预计犯罪嫌疑人是通过安装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摄像机拍摄了收钱的场面。”“将追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同时调查警官是否把钱退还给了犯罪嫌疑人。”

另外,庆南警察厅公开了2封勒索信,但未公开犯罪嫌疑人送来的录像带,所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怀疑。



man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