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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长们的心长了草”

Posted August. 12, 2003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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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相当一部分地方自治团体长已开始为参加明年的 “4.15议会选举”而“跃跃欲试”,并伴有善心行政和实行分派人事等副作用。

准备参加议会选举的团体长们热衷于对能够拉选票的事业编制“善心”预算,并把心腹安排在重要职位或政府相关团体的现象尤为突出。

根据现有的选举法规定,自治团体长为了参加议会选举,必须在议会选举开始的180天之前的10月18日为止,辞去公职。因此,在结束补缺选举为止的时间内行,政空白将不可避免。

根据本报采访团在12日掌握的信息,为准备参加明年全国议会选举展开有关选举活动的自治团体长达到了包括最多可连任三年的20名团体长在内,共有40多人。

包括大田5个区厅长中3名区厅长、在庆南连任3届的团体长沈大平、忠南道知事在内的7名团体长以自荐的方式准备参加明年的议会选举。如果他们能够参加议会选举,则等于是大田忠南地区一半以上团体长参加议会选举。

从庆南地区的情况看,包括三年连任团体长金爀珪庆南道知事在内,有分区可能性的蔚山一个区厅的厅长和庆南的一些市长将参加议会选举。从大邱的情况看,最近已有东区厅长林大润表示将参加明年的议会选举。

在光州全南地区中,已有2名区厅长、1名郡守将参加明年议会选举的传闻。

蔚山的A区厅长最近因在可能成为自己参加选举的地区,集中投入预算进行道路工程建设和幼儿园等,而受到居民和地方议会议员们的指责说:“把预算放在自己方便的地方执行”。

忠南的B郡守最近采取了在人士安排方面把一些面长安排在自己左右,并在女性团体中安排“自己人”等措施,开始明目张胆的地为议会选举做准备。

因此,在一些地区居民们不无讽刺地挖苦说“分不清是团体长,还是候选人。”

另外,在现行选举法中规定,候补选举分6月和10月两次举行。因此,如果他们遵守议会选举180天之前辞职的规定,则到10月18日为止可以维持其职位。因此,截止到2004年6月结束补缺选举的8个月时间内,产生行政空白将不可避免。

因此,对议会选举和地方自治团体长选举间隔两年交替举行的现有选举规定,要求进行改善的呼声也不可忽视。

庆南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系主任陆东一(自治行政学)教授表示:“为了减少自治团体长参加议会选举产生的副作用,短期的解决方法是严格执行选举法,对事前选举运动加以约束,从长远看,则需要修订选举法。”



doyoc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