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惩罚有勾结法律经纪人嫌疑的4名现任检察官问题,法务部长官康锦实和检察总长宋光洙之间又流露出了紧张气息。
该事件是在卢武铉总统“制约检察论”发言和调整传出排斥宋总长流言的检察中间干部人事后被公开的,因此,其惩罚结果能否导致法务部和大检领导干部间的冲突,倍受关注。
3日下午,在法务部果川办公楼举行的检查惩戒委员会吸引了检察内外的目光。因为在大检就汉城龙山警察署法律经纪人调查中,认为有勾结经纪人嫌疑而最近向惩戒委员会提交的4名检察中有1人是熟悉康长官提倡的检察改革内容的法务部干部。
根据大检监察结果,这名干部有从第3人手中收取了法律经纪人朴某(49岁,已被捕)贿赂的嫌疑,因此被提交给了惩戒委。
因此,若惩戒委认定该干部的嫌疑加以重罚,那么曾重用该干部的康长官将会受到不小的打击。
相反,若对该干部下达无罪结论,那么将这名干部提交给惩戒委的宋总长会被逼入困境,并且还有可能被卷入“为了制约长官进行了无理的监察”的争议中。
更加引人注目的是康长官亲自参加了当日的惩戒委员会会议。部分检察人士还分析,康长官之所以参加会议是为了亲自过问有关该干部的惩罚问题。
作为检查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的长官主持会议是理所当然的,但同以往交给次官主持会议的惯例相比,此次是“史无前例”。
对此法务部负责人解释说:“由于次官当日去视察地方监护设施了,所以由长官出席了会议。”
此前在大检对该干部进行监察的过程中,康长官也曾说过:“已经全部澄清的事实,大检仍在调查。”同大检领导层发生了摩擦。
另外,当日法务部在惩戒委会议上还讨论了对4名检察官的惩戒标准,但未能得出最终结论。
康长官称:“要进行记录研究,并且还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辩解,所以还要再举行几次会议再下结论。”
李泰熏 jeffl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