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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两年以上才能免转让税

Posted September. 05, 2003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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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起,在汉城、京畿果川市和首都地区5个新城市(盆唐、一山、坪村、山本、中洞)居住的只有1所住宅的住户若想免缴转让所得税,则至少要拥有3年以上,并至少居住2年以上。目前的免税条件是只要拥有3年以上就可以。

另外,从5日起,正在被指定为投机过热地区的汉城等地区建设的再建公寓的小型住宅义务供应比率将从目前的20%大幅增加到60%。

同时,从8日起将对今年1~7月在汉城江南地区购买房地产的人员中有投机嫌疑的448人进行资金出处调查。

财政经济部和建设交通部、国税厅于5日公布了以上述内容为主的“住宅价格稳定对策”。

在此项对策中,财经部将1户1住宅者的转让税免除条件从将于10月1日起实行的“拥有3年以上,居住1年以上”,进一步强化为“居住2年以上”,并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

强化免税条件的地区为汉城和果川市及首都地区的5个新城市,其余地区仍实行目前的优惠条件,只要拥有3年以上就免税。为此,财经部将于本月内修改所得税法实行条例。

建交部将再建公寓必须确保的85㎡(25.7坪、实用面积标准)以下小型公寓的供应比率从目前的20%增加为60%。

此项措施对从5日起在首都地区限制过密区域申请事业计划许可的20户以上再建公寓均适用。

同时,从明年初起,在汉城等投机过热地区进行的再建公寓获得组合设立许可后,就不允许再进行组合员资格买卖。

而对已获得组合设立许可的地区,计划只允许买卖1次。

为此建设部计划至年末修订《城市及居住环境改善法》。

预计此项措施的适用对象为目前在首都地区进行再建的264625户公寓中已申请组合设立许可的91768户(35%)左右。

另外,国税厅将从8日起对今年1-7月在汉城江南、瑞草、松坡、江东区等江南地区购买再建公寓及商住复合公寓者中的448名资金出处不明逃税嫌疑人进行税务调查。

另外,还将对江南地区公寓分配权和实际交易价、课税对象公寓的实际交易状况等进行调查。

据悉,为此正在严密分析去年2月至今年5月在江南地区交易的再建住宅及一般公寓分配权中附有4000万韩元以上佣金的50个公寓区的1708名分配权倒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