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学术大会上用外语发表论文时,发表人往往会为了更准确地传达原意而分析每一个字句。在国际媒体发表文章时自然会更加谨慎小心,这是为了避免错误的表达有可能引发的误解和尴尬。即使是对自己的外语水平很自信的人也会尽量寻求外语专家的帮助。尽管如此殚精竭虑,但仍难免失误,经常发生各种问题。在发生问题时,责任完全在于发表人,而人们不会追究帮助发表人的外语专家。
▷近日,国政宣传处对郑顺均(次长)下达了“无处分嫌疑”的决定。郑顺均涉嫌在《亚洲华尔街日报》发表了贬低韩国媒体人士的文章。而用韩文写草稿的海外宣传员和翻译这一文章的外电协助官受到了警告处分。参加过国际会议的人都会对这一做法感到难以理解,而曾在外国杂志及报纸上发表过文章的人会更加无法想通其中的缘由。郑顺均的文章带有明显的驳论性质,而翻译人员必然把重点放在了更加准确传达原意方面,而不是以理论反驳对方文章。为此,他们肯定经过了许多事前讨论和深思熟虑。因此,此事属于“失误”或“不小心事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郑顺均在文章中大肆贬低媒体,并把媒体人士描写为与政权相勾结犯下不正之风错误的卑劣人物。而郑顺均和国政宣传处官员们却发表了“并非本意”、“在文章被翻译后,由海外宣传院的外电部门负责人寄稿,直到发表为止,我并未看过文章”等不负责任的辩解。甚至还解释称:“在定期传递钱袋的文句中,‘regularly’的原文是‘偶尔’。”以此还指出了翻译不当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意愿最终还是得到了贯彻。也就是说,没有人为此事负责。
▷在我国社会中,长辈包容晚辈的缺点,代其负责的行为被推崇为美德,因而晚辈绝对相信长辈并尽忠追随,长辈则充当晚辈的保护伞角色。本次事件不仅暴露出了负责国政宣传的政府机关错误的媒体观,而且还显露出了长辈把责任转加给晚辈的“卑鄙行径”。国内人看着这种丑态都感到脸红,而事件还扩散到了国外,对国家的信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成为国际社会的笑柄。在此,我们只希望“有权无罪,无权有罪”的现象不再继续蔓延。
客串评论员、成均馆大学媒体学教授 白善玑 baek99@chollia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