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确定了再次将公平交易委员会账户追查权(金融交易信息查询权)期限延长3年的方案。
政府22日举行了国务总理高建主持的国务会议,确定了公平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垄断规制以及公正交易相关法”修订案,并决定提交到国会。
公平交易委员会在修订案中主张,应把明年2月到期的账户追查权延长至2007年2月,并到时再决定对该制度的废除与否。
账户追查权是1999年为了调查大企业不合法的内部交易而临时引进的制度。此后,2001年曾延长过一次,但公平交易委员会决定再次延长时间,因此不仅与企业界产生了矛盾,甚至还与政界发生了摩擦。
另外,修订案还包括△把控股公司的负债比率(100%)的偿还期限从现行的1年延长到2年△赋予孙子公司(子公司的子公司)2年的股份处理期限△禁止子公司之间的投资等内容。
与此同时,把协商罚款金额上调到目前的2倍,指定为“销售额的10%或20亿韩元”,并把通过购买股份进行的企业合并申报时期从事后改变为事前。
另一方面,属于国会多数党的大国家党决定不受理公平委员会提出的账户追查权延长方案,因此修订案的处理有可能不太顺利。
高其呈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