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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金钱面前丧失尊严

Posted October. 27, 2003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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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实,一些律师恶意利用可会见在押犯的权利,在拘留所接受案件或向在押犯提供香烟和手机,甚至为他们管理财产,起到了“执事”的作用。

27日,汉城地方检察厅特查3部(部长检察官郭尚道)表示,从今年7月份开始,包括7名律师在内,已揭发了30名法律界不正之风嫌疑犯,拘留起诉了15人,其中有3名律师,另外对15人采取了不拘留起诉措施。

△律师不正之风百态:最普通的法律界不正之风事例就是向专门经纪人提供中介费并接受案件。律师李某因涉嫌从2000年1月到今年6月向5名事务长提供了3亿韩元中介费,分142次共接受了价值达10.37亿韩元的案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律师金某以向拍卖经纪人出借自己的名义,以便能够接受拍卖案件的代价收取拍卖手续费的20%,共收取了1600多万韩元。

另一位律师金某找到因涉嫌犯有《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正在服劳役的在押犯谎称,“10天内可将你保释出狱,能把徒刑改为罚款。”并收取了5000万韩元,先后共收取了1.5亿韩元。

此外,一名部长检察官出身的律师也被检察机关抓获,他以需要向事务长和调查组略表心意为由,从以月薪500万韩元雇用刚从司法研修院毕业的律师的案件委托人处诈骗了1亿韩元。

△“执事律师”:据检察机关调查证实,还有一种所谓“执事律师”,根本不为在押犯行使辩护权,只是会面。他们每周只会面2~3次,每月收取200万~300万韩元。

据证实,A律师从去年4月开始,在1年时间里与关押在拘留所的安某的会面次数达100多次。另外,B律师为作为“李容湖事件”的同案犯而被收押的金永俊管理房地产,在会面时给金永俊提供手机,使他能够与股票管理人通话等。

据悉,关押者与律师在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会面,在接待室度过一天的时间,以此逃避劳役,并针对检察机关的调查或审判,与其他共同策划者互通消息。此外,有些律师利用律师在会面次数上不受限制的规定,在申请一次会面时,申请与30名左右在押犯会面,并从在押犯处接受案件。

据律师行业人士透露,在汉城拘留所附近,以会面为主的执事律师有20多名。

△“宽大”的处罚:检察机关对7名律师中的4人申请了拘捕令,但其中3人被拘留起诉后,2人被释放,目前只有1人被拘留。因此,正在出现法院对律师宽大处理的争议。

  

向经纪人提供1亿韩元中介费的律师的拘捕令申请被驳回,而提供3亿韩元中介费的律师在判定是否符合拘留的审判中被释放,之后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提供3500万韩元的律师被拘留起诉,但被保释。

另据证实,虽然向在押犯提供香烟或手机是被禁止的行为,但是目前无处罚条款,所以无法阻止律师们的非法行为。



黃軫映 bud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