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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感到羞愧的律师

Posted October. 28, 2003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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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33年法官工作的朴佑东律师(69岁)继《从审判室到法庭》这一以当审判员时的故事为题材的随笔集后,近期又推出了名为《律师室内外》的散文集。也许是因为“法官用判决来说话”这一法谚,人们很难找到描述法官的苦恼、悔恨及司法部内部故事的书。因此,朴佑东的书更具有宝贵的价值。在《律师室内外》里描述了离开司法部大法官从事律师工作的过程中经历到的“贿赂的诱惑”,令人特感兴趣。

▽ 在这本书中,朴佑东写道:“往往有一些当事人会试探性地提出支付与审判员的交际费。我常会遇到一些想尽量降低律师费,但却不吝啬交际费的当事人。”看上去不像太富裕的农村人委托朴佑东提起抗诉时也表示愿以300万韩元让他和大法官“交涉”。朴佑东说,虽然此事已在大法院被判为驳回上诉,但有一段时间眼前总会浮现老人失意的样子,对没有接受他所提出的“不用担心经费”的提议感到很内疚。据他所写,越是下级审理的刑事案件,这种愿意提供交际费的人就越多。

▽ 曾经听到一位大法官出身的另一名元老律师主张说:“反对任用有经验的律师当法官的法律界一元化传统。” 法律界一元化是在野法律界人士的夙愿,也是即将成立的司法改革委员会的核心议题。但这位元老律师说,退出大法院在律师行业走动后,很后悔曾在法官时代赞成过法律界一元化的举动。在律师行业里事件被搁置、雇用中介等不正当的行为无处不在,而按规定交税的律师又能有几个?他感叹道,如果这样的律师当审判员,还能治谁的罪。

▽ 虽然也有像朴佑东那样拒绝委托人提供交际费提议的律师,但有的律师却主动先提出要求。在检察院揭发的律师当中就有“需要给调查组送礼”而收取1亿韩元的律师。作为法律界三大环的一员,检察机关要想调查法律界的不正当行为会有很多困难,但就算是为了所有律师的名誉,也一定要查出涉嫌不正当行为的律师。当然,对于连惯犯都要当成顾客的律师,指望他能像法官那样具有高度的道德性似乎有些要求过高,但我们绝不能将“不正当的律师”尊称为法律界人士。

评论员 黄镐泽 hthw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