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定,从2005年开始实施限制投资的制度。根据这一制度,资产超过5万亿韩元、企业总裁的实际权利超过持股权范围的企业将受到出资限制。
另外,政府还决定通过公开集团结构调整总部的资金筹措和资金使用内容的方式削弱总裁的支配权。
同时,调查企业子公司之间的不合理内部交易,如果在事前预告程序上发现嫌疑就立即实行的上述制度。
30日,公平交易委员会发表了“市场改革3年计划”发展蓝图。其中包括,改编投资总额限制制度、限制总裁的影响力、扩大小股东权力等内容。
公平交易委员会在发展蓝图中引入了针对大企业的新政策标准——“表决权系数”。“表决权系数”反映总裁的实际持股(所有权)和裁决权(支配权)之间差距。
如果表决权系数是2,就表示总裁和其家属可以履行大于持股率2倍的表决权。
公平交易委员会还决定,2006年之前把作为投资限制对象的11家集团(资产超过5万亿韩元以上)的表决权系数从今年4月1日制定的6.1降低到3。
为此,政府决定改变不受限制的标准,从目前的“负债比率不到100%”的企业改为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表决权系数2以下、持股率标准与支配权标准之间的差距在20%以下△子公司不及5家、无第3阶段投资的集团△控股公司所属公司△设置集中投票制和全体员工、公司外的理事组成的内部交易委员会等。
另外,政府计划每年公开大企业的持股标准与支配权标准之间的差距和总裁亲属的持股情况,并为扩大小股东参与决策的机会,引进电子投票制和书面投票制。
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集团结构调整总部在对总裁的支配权起到维护的作用,因此,决定研究让集团公开结构调整总部的活动内容和经费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子公司之间的运营费用分担合约等内容的方案。
与此同时,计划从明年开始对不合理内部交易的调查方式改为发现嫌疑就随时实施的方式。目前实施的方法为,事前向调查对象企业预告调查时间后实施。
另外,还制定了大幅强化未上市、未登记的子公司公示义务的方案。
此次发展蓝图属于暂定案,因此,等下月收集各界意见后,再追加限制金融、保险持股子公司表决权的履行等方案,将于12月中旬做出最终决定。
高其呈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