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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市价将被上调23.3%

Posted November. 27, 2003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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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月开始,汉城等首都地区及直辖市等地的共同住宅(公寓、低层小区住宅)标准市价将上涨23.3%。

今年,房价大幅上升的汉城江南地区30.4999万套房屋标准市价上涨幅度达到每套平均6606万韩元(18.4%),江北地区为3889万韩元(21.3%),税金也将随之上升。

如,把此次标准市价被定为16.65亿韩元的江南区81坪型公寓转给子女,需要上缴的增与税为4.94亿韩元,与目前(2.6亿韩元)相比,将增加90%左右。

国税厅27日公布了适用于全国1536个园区的92.9595万套公寓和低层小区住宅等共同住宅的标准市价。该市价适用于从下个月1日开始的房屋交易。

此次对平均上涨率(23.3%)的适用对象并非全国地区,而是针对以房屋价格暴涨地区,因此很难进行单纯比较,但是该数据是1990年(46.5%)之后13年来的最高值。

该标准的适用地区是△汉城京畿、仁川等首都地区△釜山、大田、大邱、蔚山等地方直辖市(光州除外)△被指定为住宅投机地区的忠南的天安和公州,庆南的昌原等地区。

其中,国税厅针对△交易价平均上升5000万韩元以上或△虽然上升金额不到5000万韩元但超过全国交易价格平均上升率(与4月末作比较11.2%)2倍(20%)以上的公寓再次调整了标准市价。

市、道地区的每套房屋平均上升金额最高地区为汉城,上升额达到6152万韩元。其余依次为,京畿3707万韩元,被认为是行政首都迁移地的大田3647万韩元。

此次公告中标准市价最高的公寓是汉城江南区清潭洞的116坪型“ROYAL COUNTY”,市价达到了23.34亿韩元。

另外,江南区道谷洞81坪型TOWER PALACE公寓标准市价为16.65亿韩元,与之前的高市价(110.8亿韩元)相比上涨了5.85亿韩元,从而成为了上涨金额最多的公寓。

销售、继承或赠与公寓、低层小区住宅等共同住宅时要交纳的转让税、继承税、赠与税等税金的标准价格,公告时的报价与实际交易价相比少一些。由于税务当局很难逐一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查,所以国税厅厅长决定概括性地推算土地和建筑价值,每年至少公布1次,首次公告是在1983年2月18日发布的,加上此次公告,公布次数共达到了3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