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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允许成立律师法人和律师组合

Posted December. 02, 2003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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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政府在青瓦台举行了由卢武铉总统主持的国务会议,对律师法修改方案进行了表决。如果该方案通过,不仅能够成立标准的法务法人,而且还能够成立律师法人和律师组合。

根据修改方案,如果要成立有限公司形式的律师法人,需要10亿韩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和10名以上的律师,其中包括3名具有10年以上经验的律师,再加上没有投资的律师,共需要20名以上律师。

律师组合由包括3名具有10年以上经验的律师在内的10名以上律师组成。

而且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将不允许法务法人和联合法律事务所行使公正权。此后,由国家任命的公证人专门负责公证业务。

法务法人由其成员共同承担损失。与此不同,律师法人和律师组合规定,只由负责该事件的律师和指挥、监督该律师的其他律师承担损失。

另外,财政经济部在当天的会议上报告说:“预计我国经济在第4季度(10~12月)进入恢复期,但因内需不振,体感经济将不太理想。到投资和雇用水平扩大、消费增加,还需要一段时间。”

产业资源部表示:“到11月末,外国人投资额达到了59亿美元,预计到年末将达到63亿美元。”

科学技术部报告说:“到2007年,将在5.6万亿韩元的国家研究开发预算中,把基础部门研究费从19%(2002年)提高为25%。”



李鍾焄 taylor5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