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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和政治资金法修正案引起争议

Posted December. 22, 2003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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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国会政治改革特别委员会(委员长睦尧相)举行了全体会议,本来计划处理《选举法》及《政治资金法》修正案,但由于开放的我们党以部分改革案倒退或进一步恶化为由拒绝进行表决,因此,未能做出任何决定。

当天,开放的我们党30多名议员要求贯彻政治改革案,并在国会总会场进行了一整天的限时斗争。

大国家党、民主党、自民联等3个在野党主张△维持目前的小选区制度△选区人口上下限调整至10万~30万(目前是9万~34万)△地区议员增加到243人(目前是227人),但是,开放的我们党要求引入中大选区制或都农复合选区制,并把地区议员维持在227人。

此前,政治改革特别委员会通过干事协商会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提出了出示选举犯罪有关材料的要求以及选举费用相关的金融交易资料的要求,试图大幅减少非法选举管制权限,但该方针被媒体批评为“改善为恶”后,决定从整体上维持现行法律。

对此,政治改革特别委员会决定把引入选举管理委员会职员的乱用职权罪白纸化,并对于部分处分条款中有过度处分争议的徒刑及罚金,考虑到与其它法律的平衡,决定改变成罚款。

对于当初准备删除的政党赞助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就国会议员及国会议员候选人提出资料及要求同行的权力将维持现状。如果拒绝出示选举费用资料,处分规定将从2年以下徒刑或400万韩元以下罚金改变成罚款300万韩元以下。

对于政党之间的利害关系而存在分歧的选区制度,地区议员人数和人口上下限等问题,政治改革特别委员会将在24日的全体会议上做出决定,于28日提交给法制司法委员会,最终于29日提交给总会表决。

对此,开放的我们党在当天上午的议员总会上表示,“大国家党和民主党正在把《政治关系法》推向深渊。如果国会通过该法案,我们将请求卢武铉总统行使否决权。”

青瓦台发言人尹太瀛当天也表示:“卢武铉总统已强调过多次,为了废除地区结构,请国会认真制定改革对策。”这表明要求引进中大选区制。

但是,睦尧相指出:“青瓦台可以提出意见,但立法权是国会固有的权力,总统不能事事都要干涉。”



朴成遠 崔虎元 swpark@donga.com bestiger@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