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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政为创造工作岗位共同努力

Posted December. 26, 2003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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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政三方达成共识,为“创造工作岗位”,联手展开活动。

26日,劳资政委员会在汉城钟路区钟路2街劳资政委办公室举行的第29次会议上达成协议,将“创造工作岗位”视为2004年的核心议题,并推进签订社会公约。

劳资政委下属的经济小委曾讨论过失业问题解决方案,但在政府和劳资都参加的情况下,作为正式议题,通过失业问题解决方案尚属首次。

劳资政委决定在明年初的常务委员会上讨论具体的时间和方式。

劳资政委指出,青年失业者达到40万以上,而且今年的就业者下降了37000人,雇用率只有59.7%,因此不能再忽视失业问题。

劳资政委员长金锦守展望说:“为创造工作岗位,劳资之间共同努力,是通过对损失赔偿诉讼以及暂扣押问题达成社会共识而形成的,这将成为劳资关系由矛盾、对立变为合作、融洽的契机。”韩国经营人总协会会长金昌星表示:“现在已到了为创造工作岗位,需要劳资紧密合作的时候。”

韩国劳总委员长李南淳强调说:“对劳资政委提出的大的前提表示赞成,但不能以冻结、削减工资、灵活雇用等为条件,创造工作岗位。”

预计,到劳、资、政对创造工作岗位的具体方案达成共识为止,将存在争议。

因为劳动界的立场是,维持基本的工作岗位并创造新的工作岗位。相反,用人方面的立场是,把劳动市场的灵活性作为前提条件。

劳资政委决定,原计划到今年末为止讨论的“劳资关系法制度先进化方案(发展蓝图)”,推迟到明年上半年。

因此,政府决定,尊重劳资的意见,在明年第17届国会产生后,尽快处理发展蓝图修改立法。

另外,劳资关系发展推进委员会(简称劳发推)在当天提出了最后报告书。该报告书的内容为,为提高国内产业的竞争力和改善劳动环境,应引入劳资政按照行业及地区协商悬案的“按行业、地区协商制度”。

“劳发推”还主张,应加强人事管理体制的灵活性,把注重论资排辈的级别以及工资体制改变为以能力为基础的体制。



李浩甲 gd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