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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从6日开始受理核电站回收物管理设施建设申请

政府将从6日开始受理核电站回收物管理设施建设申请

Posted February. 04, 2004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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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站回收物管理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置场)的用地选择工作,再次回到出发点。

产业资源部4日公布了“有关核电站回收物管理设施用地公募的公告方案”。该方案的内容为,对全北扶安郡和其他地区给予相等的管理设施建设资格。

政府在去年12月公布的“核电站回收物管理事业推进、补充方针”中,包含了如果扶安郡猬岛建设方案通过扶安郡居民的投票,将优先选择猬岛的内容,但在此次公告方案中删除了该内容。

因此,核电站回收物管理设施用地选择工作,将回到扶安郡在去年7月提出申办申请以前的状态。一切将从头开始进行。

政府决定,从本月6日开始到5月31日,从扶安郡以外的地方自治团体受理居住申办申请。随后,到9月15日为止,接受地方自治团体的预备申请。

用地选定委员会决定,以到11月30日为止结束居民投票以及申请的地方自治团体为对象,12月末最终选择建设管理设施的地区。

产业资源部决定,在今年选定的核电站回收物管理设施中,建设中、低水准的废物处置场,并同时建设“使用后核燃料”以及高水准废物的中间储藏设施。

产业资源部资源政策室室长裵成基解释说:“不会建设居民们担心的使用后核燃料和高水准废物的永久处置设施。”由于使用后核燃料的中间储藏设施代替了永久处置设施,政府在30~50年后,在第3场所建设永久处置设施。另外,产业资源部对反对申办管理设施的人士计划在14日举行的扶安郡居民投票表示,无论投票结果如何,都不会承认法律效力。除扶安郡外,有可能申请建设管理设施的地方自治团体有,居民进行申办活动的全南灵光郡、庆北盈德郡、全北高敞郡、江原三陟市等。



李恩雨 libr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