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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原告胜诉,《韩日协定》外交文件将被公开

法院判决原告胜诉,《韩日协定》外交文件将被公开

Posted February. 13, 2004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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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时期被强制成为慰安妇、强制征兵的受害者们在要求外交通商部公开《韩日协定》外交文件的诉讼中取得了部分胜诉。在判决中令公开《韩日协定》中的相关文件尚属首次。

受害者们主张称,为了知道能否对日本提出赔偿损失,有必要公开文件,但外交部却以“这将导致两国信赖关系的恶化”等为由一直拒绝公开。

13日,汉城行政法院行政3部(姜永虎,部长审判官)对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时期的99名受害者起诉外交部,要求“公开与韩日协定有关的57个文件”的诉讼,做出了判决:“向起诉日本的53名原告公开有关赔偿损失权方面的5个文件”。

根据这一判决,将公开的文件是从1952年第一次韩日会谈时起到1965年第7次韩日会谈时为止的13年来两国所讨论的内容中有关请求权的所有资料。

法院在判决书上写道:“原告针对日本政府提出了索赔诉讼,但日本方面将韩日协定作为根据,主张消除请求权。为判断日本方面的主张是否正确,原告有必要研究请求权协定的协商过程及内容。”

法院还说:“原告都是高龄人士,因此能够判断请求权能否得到认可的时间所剩不多,再说协定签定已久,需要保密的必要性也已大大减少。”

但法院还说:“剩余的资料里包含着外交上的秘密,并且为了维持与日本的信赖关系,决定不予以公开”。

对此,外交部相关人士说:“公开的资料从外交上并非特别敏感,因此就算公开了也不会有问题。我们将重新研究文件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金秀卿 sk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