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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公务员的育婴停职期限包括在在职经历中

政府将公务员的育婴停职期限包括在在职经历中

Posted February. 18, 2004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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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部和中央人事委员会为增加女性进入公共单位的机会,18日公布了“女性公务员人事政策改善方案”。该方案的主要内容为,把公务员的育婴停职期限包括在在职经历中。

到目前为止,育婴停职期限不包括在在职经历中。因此,育婴停职的女性公务员在进行升职时,受到了不公平待遇。

改善方案中规定,特别职位和合同职位等特殊经历职位公务员也适用育婴停职。而目前,育婴停职只适用于普通公务员。

与此同时,从明年开始逐步对检察机关职位引入“两性平等采用目标制”。过去,检察机关职位被排除在“两性平等采用目标制”之外。“两性平等采用目标制”是指,采用30%以上的男性或女性。政府决定,明年将采用17~20%的女性。

政府为增加女性公务员升职高层的机会,决定到今年年底,通过外部人士补充和内部升职,在部门科长级以上职位中至少任用1名女性。



李賢斗 ruch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