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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分三个阶段征求社会对FTA的意见

Posted March. 09, 2004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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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程序中,必须征询利害关系当事人意见的行动指南即将出台。9日,在国务会议上外交通商部介绍,计划在5月底之前将具体规定FTA签订程序的“FTA签订步骤规定”制定出来。

一直以来因缺乏相关规定导致FTA签订过程中透明度和信赖度降低、消耗性争论不断、协商效果差。这是为根除这一弊端而采取的对策。

外交通商部多方通商合作科长郑寅均指出:“步骤规定相当于一种对FTA的操作规程”,“FTA分协商前、中、后等3个阶段研讨协定的合理性和协商案等,每个阶段又都设置征询民众意见的步骤”。

另外在FTA签署过程中,把最高决策机构设为对外经济长官会议,分别新设负责事务的“FTA推进委员会”、“FTA实务推进团”、“FTA对象国研讨委员会”。

FTA推进委员会(委员长由通商交涉本部长担任)由相关部门及30名民间专家构成,负责审议FTA战略和推进的合理性、协商案等。

实务推进团(团长通商交涉调停官)由相关部门局长级干部组成,具体准备FTA相关事宜。

对象国研讨委员会将由30名以内的对外经济专家组成,负责对FTA推进的合理性进行具体研究。



車志完 cha@donga.com